根据最高检、自治区院、赤峰市检察院“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要求, 2025年3月20日,元宝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主要围绕药店经营者是否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违法搭售处方药、药店无驻店药师或执业药师挂证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认真核查处方药销售记录与处方笺对应情况及药店执业药师在岗情况。抽查了部分药品的进货渠道和日常储存情况及药店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执业资格证,对发现的个别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下一步,元宝山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不定期开展药品安全监督活动,以“检察蓝”+“市监蓝”共同保障药品安全“红线”,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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