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落实好最高检部署的“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3月25日至4月1日,元宝山区检察院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消防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27个公办、22个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平煤技校食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提质升级。
此次检查围绕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采取“实地查看+台账检查+现场问询”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的购销记录、供应商的资质、食品贮存条件、留样记录、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器具的清洗消毒、有害生物防控、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对食堂开展全方位细致检查。检查组与学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就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交流,针对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学校立即整改。同时,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时刻紧绷“安全弦”,守护好学生的“盘中餐”。
下一步
下一步,元宝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构建“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共治”的常态化治理模式,以法治力量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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