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抓好“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 6月13日,元宝山区检察院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 “社区团购生鲜食品贮存等环节安全隐患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检察人员通过网络经营平台确定自提点位置后,与行政执法人员一起前往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自提点经营网络生鲜食品自提业务,但存在储存环境、卫生条件不合格等问题。
元宝山区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向相关部门沟通反馈,建议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生鲜食品贮藏条件的好坏决定着社区团购经营者的服务质量,同时也是守护群众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如何让群众在社区团购服务中买到放心的食品,既需要社区团购经营者合法经营,也需要多部门联合加强执法。下一步,元宝山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发现的网络自提点存在的问题及时立案调查,与主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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