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伟涛一行到元宝山区检察院就环资类刑事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沟通会商。元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向前,元宝山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李海波,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杨东翔,元宝山区检察院分管领导以及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林草局相关同志参加座谈会。
刘伟涛明确此次会商的目的是为进一步提升环资类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会上,与会人员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就目前在办的环资类案件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展开沟通交流。对环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案件性质认定,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司法鉴定、地类性质等问题均交流了意见,对促进环资类案件办理质效的提升提出解决办法。
刘向前强调,元宝山区检察院全力配合协助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环资类案件办理工作,对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提供协助。同时联合公安、林草部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保证环资类案件办理质效,为维护地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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