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为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按照最高检《关于集中办理一批“假羊肉”等食品掺杂掺假方面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提示》的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要求。元宝山区检察院开展“假羊肉”等食品掺杂掺假专项监督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4月18日,元宝山区检察院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检查组深入新发地农贸市场、临街牛羊肉专卖店、大中小型涮锅饭店等经营场所开展实地检查,对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用其他肉类冒充羊肉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并对经营资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经过认真检查,未发现存在“假羊肉”现象,但个别店铺存在肉类食品销售未分区、自制肉类食品包装不合格、店内存放宠物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并告知要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守牢进货和销售关卡,从源头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进入市场。
民有所忧,“检”有所应。下一步,元宝山区检察院将持续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进监督,不断提升食品监管力度,守好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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