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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十四五”时期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34.8万件
时间:2025-1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十四五”期间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在我国,“掌天下虞衡山泽之事,辨其时禁”的制度拥有悠久历史,对自然的守护早已融入中华文明的基因血脉。时光流转,那份“斧斤以时入山林”的古老智慧,在今天增添了一种全新的、强有力的现代力量——检察。


在江河湖海、青山翠谷之间,这抹检察蓝正发挥着越来越多的作用。


与维护私人权益的传统诉讼不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往往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受害主体多,亟须一个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却有能力有担当的主体。时代呼唤有责任、有能力的“国家队”擎起公益诉讼大旗。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在制度设计之初,就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2017年6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获表决通过,标志着检察公益诉讼经过几年试点,进入全面实施的新征程。


“十四五”期间,这一创新制度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在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凸显。据了解,“十四五”时期,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34.8万件,成效明显。



为流域治理提供协同联动方案



9月12日,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一项标志性成果,在于“初步形成了破解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方案’。”


谈及流域治理,便不能不提南四湖环境公益诉讼案——一个“打包”办理了200多起关联案件的典型范例。


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河南交界处,入湖河流53条,流域面积3.17万平方公里,是我国重要的淡水湖群。湖域有多个断面在2020年8月出现了Ⅳ类至劣Ⅴ类水质,部分流域遭遇严重污染。


经生态环境部建议,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并成立了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


“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深入分析研判表明,根源就在‘不同步’。”时任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的胡卫列说。南四湖流域的治理,典型地反映了“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困境,工业、农业、生活、船舶四类污染源的执法标准不一,让治理工作陷入困境。流动的船舶污染,让“各管一段”的监管模式雪上加霜。


面对这块“硬骨头”,检察机关如何破局?


江苏沛县与山东微山县的检察院率先建立跨区划协作机制,同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分别督促属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沿岸鲁苏两省所辖乡镇“插花地”“飞地”众多等问题,得以深入剖析并解决。


2021年12月3日,在最高检专案组的统筹下,四省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协作意见,将“插花地”治理的成功经验推广至整个南四湖流域。


“一体办案、统分结合,不是简单分案,而是更强调统筹协调。”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刘盼盼解释道。专案组先后发出12份工作提示,贯穿线索摸排、立案、建议、诉讼到结案的每一个环节。


“借大势、办大案,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难题。”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刘玲认为,专案可以推动解决诸如渔民上岸的安置生计、沿湖企业的污水排放等“老大难”问题。


历时1年多,四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创新建立了跨区划一体化办案机制。在这一机制推动下,上级检察院牵头,多地协同参与,督促不同层级政府联动治理。此后,南四湖湖域全部达到优良水质,部分区域被评为5A级景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认为,南四湖专案的成功办理,标志着跨区划流域综合治理的检察公益诉讼模式已经成熟定型,可为后续解决同类问题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检察公益诉讼范例。



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



当公益诉讼的视线从江河湖海转向城市街巷,所回应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事”。


上海市静安区楼宇林立,霓虹闪烁。每当夜幕降临,户外显示屏、灯箱、灯带依次点亮,勾勒出现代都市的繁华轮廓。然而,对于附近居民而言,这份光亮却常常带来困扰——过亮的照明不仅影响休息,而且干扰夜间行车,增添安全隐患。


在多次接到居民投诉后,这一线索通过上海市公益诉讼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进入静安区检察院的视野。


2021年11月,该院对光污染问题立案调查。公益诉讼部门锁定18个重点排查点位,并创新引入“技术调查官”——来自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工程师,协助专业检测。经过连续数夜的现场测量与技术鉴定,最终确认6个点位的亮度或照度超出限值。


光污染作为新型污染,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行政机关职责界定模糊,执法工作刚刚起步。随着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领域越来越广泛,像这类处于法律模糊地带的“疑难杂症”时有出现。


治理“疑难杂症”,检察官不是单打独斗。静安区检察院主动组织召开“城市光污染治理研讨会”,邀请行政机关、环境科研机构、照明学会等多方参与,共商治理路径。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光污染监管职责,督促涉案商户、工厂对问题点位光源进行整改。


改变悄然发生:3处过度照明设施被拆除,3处调暗了亮度。而这场探索的回响远未停止——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郑重新增光污染防治条款,成为我国首部明确光污染条款的综合性环保条例。


当这些曾经“说不清”的污染变得可测量、可评估、可治理,法律的温度便真切温暖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常规办案不同,检察官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将对案件质效的追求延伸向社会治理,实现了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规范一域”的升华。



让公共利益有“万人守护”



随着检察公益诉讼战线不断延伸,检察官们深知,仅凭一己之力难以洞察隐蔽的污染、潜藏的危害,需要凝聚更多群众的智慧与力量。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应运而生。


该平台自2021年起进行局部试点,2022年7月,在最高检召开的第四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上正式运行。志愿者们来自各行各业,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律师、退役军人和学生……他们既是平台的“眼睛”,也是“大脑”。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广泛,需专业知识支撑,志愿者们凭借业务本领和经验,在专业咨询、参加听证及评估办案实效等环节发挥作用。


2022年初,一条来自“益心为公”志愿者的线索,引起检察官关注:湖北省某市的村庄,因截污管网破损堵塞,生活污水直排形成黑臭水体。


同年7月,市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市住建局履行监管职责。在诉讼推动下,住建局制定整改方案,彻底清理了沿岸污水。2022年11月,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邀请提供线索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经过听证,各方一致认定,问题已得到有效治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感到,越来越多的志愿者为了公众的利益,借助检察公益诉讼这一“捍卫公益之诉”,及时有效推动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2021年7月,湖南某地的严某甲、严某乙安排某运输公司将工程渣土倾倒在林地上。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三次邀请环境法学专业和林业专业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实地调查走访、现场勘验。


2023年1月,最高检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组针对江苏某地河堤河道长期堆积船舶废弃物一案,进行实地督导,3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现场交流,提出专业性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观察。


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招募志愿者12万余人,收到志愿者提报的各类公益诉讼线索3.8万余件,邀请志愿者参与和辅助办案7.7万余人次。一系列举措提升了公益诉讼办案的可诉性、精准性和规范性,形成“专业赋能司法、司法守护公益”的良性循环,实现了公益保护的最佳效果。


今年10月24日,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首次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进一步总结十余年来形成的较为成熟的经验做法和各项制度创新成果。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责任人表示,相信“十五五”期间,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将进一步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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