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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时间:2025-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应勇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2021年6月,党中央专门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专门强调“强化检察监督”。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践行“十一个坚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人民检察事业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2025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战略部署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有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图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额敏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无人机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供图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首要要求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坚持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全国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要求。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督查督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见效。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政治忠诚进一步铸牢。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必须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牢牢把握政治与法治的内在联系,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讲政治是全面的、具体的、实践的。坚持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党的领导政治优势有效转化为检察工作履职效能。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法治领域的伟大创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检察领域的具体体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部署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完善。


二、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要坚持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首要任务、战略任务,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更加精准有效。


坚决维护高水平安全。发展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稳定是前提,安全发展底线必须守牢。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本身就是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惩处各类犯罪是检察机关“刀把子”作用的集中体现,严惩严重犯罪是刑事司法的锋芒所在。始终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始终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2021年至2025年6月(时间下同),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6.2万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极端恶性犯罪,震慑犯罪、安定人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起诉涉黑恶犯罪6.7万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协同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出台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21条意见,联合制定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犯罪的意见,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16.4万人,用法治力量维护网络清朗。


务实服务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协同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确保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9.7万人,起诉8.8万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1.2万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5.7万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一批趋利性执法司法和违法“查扣冻”案件。牢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23条检察意见,完善证券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治。自觉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部署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协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万峰湖、南四湖、长江船舶污染、珠江水环境、环渤海海洋环境资源等生态环境保护系列专案。涉外法治事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全面加强涉外检察工作,巩固深化多边双边国际司法合作机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自觉促进高效能治理。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检察履职办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做到惩治与预防并举、治标与治本并重。深化犯罪治理是检察机关助推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过去二十多年间,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占比从2004年的61.6%上升到2024年的87.2%。检察机关积极应对这种变化,推动犯罪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制定办理醉驾案件的意见,深化醉驾依法治理,醉驾犯罪连续2年下降。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制定专门意见,做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治理,2025年上半年分别起诉1.9万人、5.1万人,同比分别下降57.5%和12.3%。社会治理的最佳方式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14.6万件,做好履职办案“后半篇文章”,有力促进堵塞漏洞、源头治理。


三、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强调,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国检察机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检察为民,保障民生福祉更加务实有力。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落实,要求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推动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依法加强对专门教育及专门矫治教育的监督。经过各方努力,2025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实现“双下降”。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始终,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涉检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21年以来年均收到群众信访85.2万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保持在99%以上,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保持在98%以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2024年涉检信访、重复信访比2021年分别下降27.1%和48%。


深化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推出一系列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的举措,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向32.5万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6亿元,助力兜牢民生底线。规范推进检察听证,对有争议有影响的信访申诉等案件,举行听证76.8万件次,推动“法结”“心结”一起解。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无力起诉的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受家暴妇女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27万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完善现场、线上、异地阅卷工作机制。


四、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职重心是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检察机关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又要勇于自我监督,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全国检察机关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法律监督职权配置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依法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所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无论发生在检察机关还是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检察机关都坚持眼睛向内,注重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协同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长期“挂案”以及侦查活动违法等问题,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提升侦查办案质量。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适用不规范等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等意见。针对民事诉讼“打假官司”问题,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协同健全常态化惩治和预防机制。针对民事“执行难”等问题,部署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推动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针对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等问题,通过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一体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协同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必须始终抓住裁判监督这个重点。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6万件。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必须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7977人。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重要部署。十多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和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0月至2025年6月,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18.4万件。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争取最佳办案效果。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4.2万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8.5%。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通过“诉”的确认维护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6.6万件,99.7%得到裁判支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强公益诉讼”。2025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检察机关正在全力配合推进立法进程。


完善法律监督履职方式。这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健全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加强逮捕、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基本职能建设,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完善重大监督事项办案程序,探索推进重大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明确重大监督事项按照案件程序来办。规范和加强调查核实工作,引导检察人员从案卷中走出来、从办公室走出来、从检察机关走出来,以调查核实的亲历性保障案件审查的准确性、实效性。健全依法一体履职机制,强化上下级检察院依法接续监督、各级检察院内部线索移送等工作,监督合力持续增强。


五、坚持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公正司法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领悟落实,鲜明提出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全国检察机关朝着这个方向持续努力,办案质效明显提升、管理模式深刻变革、制约监督切实加强。


坚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必须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兼顾“更好”与“更快”,健全完善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案件办理机制,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检察管理。高质效案件既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部署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在此基础上,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通过这些举措,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


坚持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贯穿始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旨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制定实施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全链条完善责任归属、认定、追究工作机制,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关键所在。压实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对刑事不捕不诉、民事行政监督等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以及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履职制约,为检察权运行“加把锁”,制度笼子进一步织密织牢。


六、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在于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实施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突出加强政治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能,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检察机关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规范上级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案,队伍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协调解决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占用政法专项编制等问题,队伍建设难点堵点有效打通。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持续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基层检察工作整体提升。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更加有力。


新时代新征程,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开创人民检察事业新局面,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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