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在赤峰市元宝山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占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工作回顾
2008年以来,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检察事业进入了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五年来,区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院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紧紧围绕区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贯彻宽严相济司法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区检察院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始终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持打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重点打击故意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称霸一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农村稳定的涉恶涉黑犯罪;盗窃、抢劫、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易发、多发性犯罪。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对受理的各类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804件114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29件83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51件1882人,经审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21件1495人,移送上级检察机关起诉38件47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刑事政策。办案中,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的原则,在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刑事案件建立快速办理机制,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从教育、挽救、感化的角度出发,帮助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对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因邻里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批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缓和社会矛盾。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决定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不起诉90人。积极试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区检察院现已成为捕前听取侦辩双方意见、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自治区和赤峰市的试点单位。这些措施的实施,对创建我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办案力度。
五年来,共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19件35人。其中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7件12人, 大案比例达34%。2012年,集中力量查办了平庄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刘某某挪用公款5700余万元案件,极大地震慑了犯罪。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将涉嫌挪用公款20万元,在逃9年之久的中国农业银行元宝山支行郭某某抓获归案。特别是在2011年底,将涉嫌挪用公款700余万元,通缉在逃7年之久的中国建设银行元宝山支行崔某某缉拿归案,此案现已经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进一步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促使公职人员奉公守法。2012年1月,发生在我区境内的“1·10”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导致5人死亡9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区检察院同步介入调查,积极争取市检察院指定我院管辖,对喀喇沁旗安监局直接责任人张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立案侦查,张某某已被法院依法做出有罪判决。五年来,区检察院共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10件11人,大案比例达60%。鉴于在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中成效显著,自治区检察院将东部五盟市唯一一家反渎职侵权办案基地设在区检察院,并投入数万元加强基地装备建设。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制定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职务犯罪成因、特点和规律的分析。抓住制作招标文书、工程清单审查、安全和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开展校安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等重大工程专项预防86个。为遏制建筑工程领域贿赂犯罪,开通了全国联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349次。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咨询,先后深入司法、行政执法等24个重点单位和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27次,受众达1100余人。与区纪委共同建成了预防职务犯罪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2300余人次来到基地接受教育、交流学习。为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2年,区检察院花费八千余元购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制作的“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职务犯罪案例”影像资料,在元宝山区电视台、区委组织部远程教育台、平煤电视台滚动播放长达半年之久,社会反响良好,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注意监督纠正有罪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又重视监督纠正侵犯人权、冤及无辜的问题,努力做到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的案件,依法予以纠正。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和起诉;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74人,不起诉6人。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认真开展监管场所专项检查活动,每月配合看守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提出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侦查、起诉、审判环节的跟踪监督,确保每起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严防超期羁押。加强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监督,实行与各镇街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司法行政人员、监外执行罪犯三见面制度,对管制、缓刑、假释等监外执行罪犯跟踪监督,防止脱管、漏管。
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工作。认真审查刑事判决裁定,重点监督是否存在量刑畸轻畸重问题,五年来依法提出刑事抗诉9件,均得到市检察院的支持。强化对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积极探索监督方式,健全协作机制,提高监督质量。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0件,立案审查68件,有的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有的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有的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由于一些历史的原因,我区部分国有土地出让金不能及时收回。对此,区检察院主动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积极追缴。目前通过非诉方式已收回土地出让金1400余万元,协助割清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债权债务2200余万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多年来,区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创出了一条新路子, 2011年办理的一起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一个事项被评为十大突出事件,两个项目同时当选,在自治区检察系统是独一家。
(四)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举报中心建设,开通了12309自动举报电话受理系统,开展网上举报、申诉和控告服务,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制度,在乡镇、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干警大下乡、大巡访活动,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85人次,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索105件,对署名举报一律当面送达查办结果。按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控在当地”的原则,建立“月报告、季排查、年总结”机制,妥善处理集体来访270余人次,全部在检察环节息诉罢访。对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进行风险评估,推行文书说理制度,注重法理情结合,推进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的形成。今年4月,在区委区政府和元宝山镇党委政府的鼎力支持下,区检察院投入40余万元在元宝山设立了基层检察室,工作业务覆盖北部4个镇街和工业园区,使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二、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一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及时向区委报告重要工作事项,紧密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二是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五年来,区检察院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事检察、民行检察、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对常委会反馈的意见逐一落实整改。加强与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定了《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实施办法》,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三是面向社会聘请15名检风监督员、20名检务信息联络员,经常保持沟通和联系,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三、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一)以班子建设为首,推动整体队伍建设。坚持建设“学习型”班子,不断提升核心领导力,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保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坚持建设“团结型”班子,不断提升向心凝聚力,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意见;坚持建设“实干型”班子,不断提升示范引领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升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坚持建设“廉洁型”班子,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监督,严格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管理。
(二)以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质。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多项活动,每年一个活动主题,力求做到教育形式灵活多样,教育方法推陈出新。经常开展检察官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国内外重大时政讲座、党史宣讲、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以此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引导检察人员深入查找宗旨意识、执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为民执法、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的意识。
(三)以业务培训为重点,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学历教育上多投入,工作实践中育人才,进人环节上严要求,“讲学研训赛”多措并举。检察长及业务能手轮流就涉及的前沿业务动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知识作专题辅导。深入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全员参加业务考试,派出干警参加上级院的岗位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全院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达到13人。
(四)以典型示范为抓手,促进整体工作上台阶。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三个部门已经连续10至12年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考评中排名第一,成为区检察院乃至赤峰市检察系统的三面旗帜。为了在全院推广他们的做法,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院党组深入挖掘他们背后蕴藏着的先进事迹,召开了诉讼监督工作成果报告会,号召全院各部门向他们学习,积极参加到争先创优活动中来。
四、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着力培育忠诚公正廉洁从检的检察官队伍
过去五年,区检察院十分注重检察文化建设,以此培育干警价值理念,凝聚内心精神追求。
(一)进一步强化阵地建设,让检察文化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五年来,投入十万余元对楼道长廊、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健身房进行了装修,增加了内容,提高了档次。各个楼层及楼道装饰了文体活动画板,名人名言和廉洁执法的书法作品,还有以雷锋精神、长征精神、井冈山精神等为内容的牌匾,形成了独特的廊道风景,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
(二)深入挖掘检察文化内涵,让检察文化具有强大的感染力。通过多年的总结提炼,区检察院确立将“自强不息、求真务实、拼搏创新、争当一流”作为“元检精神”,将“管理上做到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向班长看齐”、“工作上做到院小业绩大,人少能力强,创新有作为,争先当榜样”和“学习上做到日品一文,月赏一书,年提一步”作为目标要求。还将“坚持制度立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文化育检,努力打造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基层检察院”确定为治院理念。这些理念成为全院的宝贵精神财富,每当录用新干警时,都会安排他们参观学习,体会检察文化的内涵。
(三)积极开展特色文化活动,让检察文化具有强大的向心力。每年“五·四”、“十·一”等重大节日,都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如演讲赛、文艺演出、健康知识和国防教育讲座等,既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又锻炼了干警的综合素质。为把文化育检引向深入,2011年,区检察院成立了自治区首家基层检察官文联,下设多个专业协会,将全体干警吸纳到各个协会中来。成立了以青年干警为主体的“剑域阳光”青年检察官学会,组织他们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参加“我与检察事业共发展”、“我的检察情缘”演讲赛,慰问特校学生,在一所中学建立“青爱小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辩论赛、演讲赛,均取得了最好成绩,充分展示了检察干警的风采。今年5月,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实践基地”落户区检察院,12家自治区级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区检察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好做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区检察院荣膺内蒙古自治区首届“十佳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荣立自治区集体二等功,被自治区检察院确定为“四化”建设示范院,被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确定为赤峰市唯一一家“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在赤峰市检察院表奖的集体三等功中,区检察院每年受表奖的名额占了全市的四分之一以上;院班子多年被元宝山区委考评为实绩突出的科级领导班子;期间有1人被组织提拔重用担任检察长,2人被提拔为副检察长和党组成员,41人次落实了科级职级待遇,科级干部占全院干警的比例达到53.3%。全院连续十余年保持了安全零事故、干警零违纪、执法零差错、涉检零上访的记录。2009年区委专门发文对区检察院提出表彰,这在区检察院的发展史上尚属首次。
五年来检察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是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正确领导、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检察干警牢记使命、勤奋工作、与时俱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需要进一步树立现代执法理念;二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和提高;三是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监督手段不多、监督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四是检察队伍在管理上、监督上、教育上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我们会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
今后五年,区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等各项职责,提高队伍素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力争进入全国先进检察院行列,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第一,依法打击和防范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坚决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坚决打击文化、商业领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坚决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二、继续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教育医疗、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国土开发、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策研究,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三,强化诉讼监督。全面开展刑事诉讼、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和手段,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既要加强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又要注重人权的保护;既要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又要尊重诉讼规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第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以程序公正保障案件质量,提高公正执法水平。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检察业务考评规范,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相结合的机制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执法规范化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规范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把执法活动纳入制度的有效约束之中。
第五,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继续开展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为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大力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以执法办案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开展分类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强化监督为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廉洁公正的检察队伍。
第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完善接受监督的具体措施,积极主动地报告工作,不断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元宝山区美好未来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