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元检普法】男子假扮“女友”谈假情骗真钱
时间:2025-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网络那端的“她”,嘘寒问暖、情意绵绵,当事人以为的甜蜜爱情,或许只是一场处心积虑的陷阱。近日,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诈骗案,一男子假扮“女友”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上千万元,被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刑罚。


基本案情


吴某(女)在与被告人张某(男)交往期间,又与被害人赵某(男)结识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4月,吴某想与赵某分手,后张某便以帮助吴某应付赵某为由将吴某的微信、银行卡、手机号要走,后通过微信上冒充吴某与赵某聊天,以开办美容院、吴某母亲住院、吴某住院等名义诈骗赵某钱款。经查,赵某自2021年至2024年共计向吴某名下的银行卡、微信转账共计12041222.96元。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


网络交友时,一定要保持理性和警惕。首先,要通过多种方式核实对方身份,如视频通话,要求提供真实的生活照或工作证明等,避免仅凭文字聊天和虚假图片就建立信任。其次,涉及金钱往来时要格外谨慎,无论是“恋爱赠与”“彩礼钱”还是“应急借款”,都要多方核实理由的真实性,切勿因感情冲动而轻易转账。最后,一旦发现对方身份不明或存在诈骗嫌疑,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止损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察听证网 12309中国检察网 检察专项报告 法律法规库 指导性案例
政务信息   更多
·2024年度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度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公开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年度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专题专栏   更多
党建工作图标
公益诉讼图标
扫黑除恶图标
互动平台   更多
元宝山检察微博
元宝山检察微博
元宝山检察微信
元宝山检察微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