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报告,请您“检”阅! |
| 时间:2026-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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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上午,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前在赤峰市元宝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25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5年,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精神文明创建提名候选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推广优胜提名院、市级集体嘉奖。4人次获自治区级奖励,17人次获市级奖励,7人次获元宝山区级奖励。 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5人,起诉263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的新期待。 从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20人。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人,其中原处级干部2人。 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侦查,惩治司法腐败。 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36件51人,加大对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职务侵占、盗窃、非法经营等犯罪的打击力度。 与公安机关、法院合力打击非法利用网络、涉税等犯罪。开展对涉企执行案件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9件。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4件,针对性提示经营风险,为商户普及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助力企业稳健运行。 参与开展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协助办理刑事案件7件,组织公安、林草与铁路检察院共议办案难点,统一认识,提高效率。 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同水利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对河道“清四乱”情况执法检查,加强老哈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医疗机构排水许可监督行动,强化水资源保护。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捕56人,不起诉55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对当事人和解的案件不起诉11件11人。 持续推进案件办理繁简分流,实现79件危险驾驶案集中审查、高效办结。参与醉驾治理,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刑罚震慑和普法宣传,治理取得实效。 从“治罪”向“治理”延伸,主动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派员常驻区综治中心,向乡镇街道指派联络员,助推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一站式解纷。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悉心接待群众来访83件11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来电20件,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坚持人民至上,守好群众“钱袋子”,全链条惩治侵害群众财产权益犯罪,起诉55件71人,挽回损失40余万元。 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监督,督促追回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4万余元。 守好“菜篮子”,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3件4人。推动社区团购、外卖平台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整改,保障线上餐饮安全。对养老服务机构、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察监督,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守好“药箱子”,办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15件24人。督促药品规范存放、药师规范管理,保障百姓用药安全。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人。 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8人。 加强涉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针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药品以及宾馆、歌厅等重点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开展检察监督。 携手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通过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专项检察监督等方式,合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共同守护祖国未来。在全区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中获二等奖。 从严从快打击侵犯妇女人身权益犯罪7件7人。针对企业招聘信息中存在对女性不利限制条件,督促整改,依法保护妇女权益。 加强司法救助,确保应救助尽救助,向7名因案致困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近10万元。 为劳动者合理诉求撑腰,帮助农民工追讨被拖欠的“血汗钱”250余万元。
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追诉漏犯1人,监督立案3件,提出抗诉1件。 实现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覆盖,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24次,确保高墙内安全。 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确保执行到位。自主研发的财产刑执行大数据监督模型,被全国350余家检察院应用,成案516件,监督执行款从“纸上”兑现到“账上”,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优秀模型。 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8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6件,最高检交办2件。 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召开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构建联动协作机制。 办理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跟进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56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3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4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1件,行刑反向衔接148件。 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50人,防止不刑不罚。 在办理两起涉药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推动处罚金额由百万元调整为5万元以下,避免“小过重罚”,防止过罚不当,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覆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8个领域。对饮用水资源二级保护区依法监督,推动保护措施落实。 对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建设维护情况进行检察监督,推动整改。 深化“政协+检察院”公益保护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邀请12家单位座谈,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 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正面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6期348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8篇。 结合个人专长和岗位需求,制定差异化培养计划,加强年轻干部、业务骨干、领军人才等复合型青年检察队伍培养。获评全市业务能手2人,向上级机关输送人才2人。 支持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大讲堂,提高运用法律政策能力。 发挥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指导示范作用,获评全市优秀法律文书2篇。 强化以文育检,打造文化品牌,“阳光元检”青年学会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届优秀文化品牌。 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推动办案与理论相互促进,报送调研征文25篇,4篇获省级以上奖励,10篇在市级获奖或刊登。 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深学真查实改,做到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强化对不捕不诉、检察侦查、诉讼监督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 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加强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做到“每案必检”,力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事项76件。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视察工作、监督办案203人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微信、微博、头条等平台发布工作动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在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
在法律监督上取得新进展。
在队伍建设上焕发新气象。
法治征程万里阔,检察担当再扬帆。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元宝山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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