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报传来,荣耀绽放!5月16日至18日,第四届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圆满落幕。经过三天紧张激烈的层层角逐,元宝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李欣楠同志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业务技能和出色的临场发挥,从全区53名顶尖选手中脱颖而出,成功斩获“业务标兵”称号!
这是继2023年闫少飞同志荣获“第三届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竞赛业务标兵”后,续写了元宝山区检察院在全区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的优异成绩。5月20日下午,我院召开座谈会热烈欢迎李欣楠同志载誉归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前代表院党组向李欣楠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强调,李欣楠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竞赛中的宝贵经验带回工作岗位,在本院“阳光元检”青年学会中更好地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动更多青年检察人员成长成才。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李欣楠同志为榜样,主动融入素质能力提升三项工程,以“元气十足”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不断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优良作风,在各自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李欣楠同志在会上做交流发言,她衷心感谢市院和本院党组信任培养、同事的支持帮助,分享了备赛参赛的心得体会,她表示,这份荣誉属于集体、属于团队,今后将把荣誉化作动力,把成绩当做起点,继续深耕检察业务工作,与全体同事一同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推动案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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