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检察机关履职能力和工作质效,7月22日至24日,元宝山区检察院对辖区12个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开展检察监督。
在检察监督过程中,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调查评估档案进行全面检察,重点围绕交付执行、调查评估、日常社区矫正监管、教育矫正与社会适应性帮扶等环节进行监督,就检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元宝山区司法局进行反馈,并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元宝山区检察院采取“三同步”工作方式,确保检察监督取得实效。一是同步开展跟踪整改落实,在开展检察监督的同时对上一年度提出的纠正违法意见进行整改落实检查;二是以“老人带新人”的组合开展检察监督,不断充实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三是检察机关检察监督与司法局自查自纠共同开展,加强工作协作,对发现的瑕疵问题进行实时沟通、及时整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责任到人。
下一步,元宝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不断完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以更实举措、更优效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版权所有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