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法律宣讲、典型案例宣传等形式,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经营者解读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等制度。针对当场发现未张贴、或未在显著位置明示“禁入标志”的情形,督促场所进行整改,切实提高经营者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以及安全意识、守法意识。
本次专项行动,不仅督促娱乐场所经营者全面履行未成年人禁入的安全保护义务,更有效强化了社会治安管控,推动全社会参与未成人保护工作。

下一步,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继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持续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制度落实同步监督活动,形成社会保护合力,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