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元宝山区检察院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部署推进“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将“从政治上看”落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以“三个维护”探索工作新模式,推动检察工作展现新作为。
以维护政治安全为中心
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7件151人,批准逮捕64件7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3件404人,提起公诉251件29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总牵引,建立健全涉黑恶犯罪即时打击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从严批捕涉信访类寻衅滋事、涉枪涉毒、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3件3人,从快起诉5件6人。持续严厉打击腐败犯罪,通过提前介入、引导调查,使案件顺利进入司法程序,决定逮捕4件4人,提起公诉6件6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监外执行、看守所执行等检察监督,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1份。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有力助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顺利侦办,优化检警协作新格局。
以维护群众利益为重点
坚持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控告申诉案件21件,群众来信15件,接待来访群众100人,革新机械办案理念,强化释法说理,综合运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听证会制度和面对面调处矛盾方式,促成当事人和解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办理的一起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中,起因仅是邻居家的鸡吃了自己院子里的菜,检察官耐心疏导劝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从“治罪”到“治理”的转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16人,号召社会爱心人士救助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和社会爱心救助金共计12万余元。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妻子将丈夫伤害致死,留下2个孩子需要爷爷抚养,我院为两名困境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并联合民政局到其家中现场办公,开展临时救助和“事实孤儿”认定,同时联系爱心组织进行资助,帮助祖孙三人共度难关。
以维护社会和谐为职责
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践行“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14次,受众达2万余人次,持续与区电视台联合制作《以案说法》栏目,做到零距离生动普法。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危险驾驶、性侵未成年人、公务用车管理、停车难等犯罪类型高发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促进社会内生稳定。重要会议、重大节日时间结点均开展看守所安全防范专项检查,充分调查了解监管人员情况,及时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监督活动,同有关单位就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问题召开联席会,制发检察建议6份,协力构建美丽文明的宝山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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