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李某在上班时接到自称是A市检察院检察官的电话,对方称李某办理的一张银行卡涉嫌一起B市的诈骗案,李某表示未办理该卡,对方称可能是身份信息泄露导致,然后将电话转到“B市公安局”。电话里自称是B市公安局的警察,并将“警号”告诉了李某,让李某把QQ号告诉他,对方用QQ加了李某之后发给李某一个链接,并让李某按步骤操作,用以查验涉嫌诈骗的银行卡情况,李某按步骤操作后发现银行里的20余万元全部被转走,才意识到被骗。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表现形式多为诈骗分子在非法获取受害人信息后,会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利用公检法的威信力击破受害人的心理防线。然后骗子以受害人涉嫌犯罪恐吓受害人,为了增加真实性,骗子一般还会发送伪造的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进一步击溃受害人的心理防线。最后骗子以让受害人洗脱罪名,自证清白为由,诱导受害人点击他们预先设计好的链接以转移受害人银行卡里的钱款。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公检法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不会相互转接电话,也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钱操作,不会发送链接给个人,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通过传真、网络发送的,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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