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元宝山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部署,在检察办案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探索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积极推广模型并实现模型有效应用,持续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激发检察履职新动能。
一、强化组织领导,搭建数字检察发展平台
元宝山区检察院将数字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并确定职能分工,明确业务部门主导责任,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数字检察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数字检察会商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推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搭建数字检察发展平台。
二、聚焦检察办案需求,探索构建数字模型,激发检察履职新动能
元宝山区检察院在深入贯彻落实“数字检察战略”过程中,持续聚焦检察办案需求,探索构建数字模型。为拓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检察实效,于2024年8月自主创建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024年10月,赤峰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数字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行动,各基层检察院应用该模型依法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有效激发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活力。2024年12月,该数字模型在“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上架应用,成为全市首个在全国上架的数字模型。
在“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推广应用活动”评选中,元宝山区检察院获评为“全区模型推广优胜提名检察院”,《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评为“全区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2025年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评选中,该模型再次获评为“优秀模型”。
三、突出模型实效,充分释放法律监督效力
元宝山区检察院始终践行“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理念,持续在食品药品安全、水资源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矫正监管等方面积极应用各类数字模型,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同时,将自主创建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作为本院数字检察工作的重点之一,积极向各地检察院推广应用。2025年,该数字模型在“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的累计浏览量6200余次、收藏量766次、成案线索数516件,被350余家检察院应用,其数字赋能作用不断突显,法律监督效力持续释放。
下一步,元宝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实施,学好用好数字模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深度应用,充分利用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履职服务保障检察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