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17日,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文娟走进元宝山区实验中学,以“法治护航成长 警惕网络陷阱”为主题,为在校初中生带来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宣讲课。
宣讲中,检察官结合青少年认知特点,围绕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网络安全等热点内容,用真实案例解读法律规定,明确已满12周岁即可对极严重犯罪担责,14至16周岁需对8类重罪负责,16周岁则对全部犯罪承担刑责,破除“未成年人犯法不担责”的错误认知。
针对当前青少年高频使用的短视频平台,检察官剖析了不良短视频、低俗文化、自残模仿、网络欺凌等行为的危害与法律后果,提醒同学们远离网络“灰色地带”,严守网络行为底线。
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知法守法、明辨是非。元宝山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以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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