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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与严的尺度在哪里?检察机关如何从办案中把握?
时间:2026-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如何把握“宽”与“严”的尺度?

——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度观察


从严,还是从宽?


司法裁量的答案,从来不是简单的二元取舍,而是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宽严适度、罚当其罪。作为贯穿刑事诉讼全流程的实践准则,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沃土,与先秦时期《尚书》中“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左传》中“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一脉相承。宽与严间尽显刚柔并济、张弛有度的治理之道。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检察履职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既要自身做到全面准确贯彻,又要依法监督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全面准确贯彻,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宽与严的尺度在哪里?检察机关如何从办案中把握?近日记者深入采访,在一桩桩有力度、有温度的案件中寻找答案。



严以惩恶




罪行不会随时间褪色


1999年11月,浙江省宁海县某村杂货店店主杨某被人刺死。临终前,他留下一句话:“凶手是韦政(化名)。”


韦政是谁?隔壁村的党支部书记。因这一句指认,韦政失去村民信任,工作一度陷入停滞。但死者的指认,也没有换来真相。


21年后,一枚啤酒瓶上的指纹比中了因赌博被行政处罚的王某。经复核,指纹为案发时所留。经查,王某和韦政二人外貌相像、身高相近,杨某误将王某认成了韦政。2023年1月,最高检决定对王某核准追诉,最终王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韦政终获清白。


2025年,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发案超过20年的命案凶手380人。这一数字背后,是检察机关跨越时空的正义坚守。


上海市检察院总结近年办理报请核准追诉案件总体情况,于2025年推动制定了《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报请核准追诉案件管理规定》。“对严重犯罪,我们坚持依法从严惩治。严不仅体现在处理结果上,也体现在办案程序、证据把握等方面。”上海市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顾佳告诉记者。


今年7月,在办理一起陈年命案时,上海市检察院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查阅原始卷宗,核查比对足迹照片。


“陈年命案往往客观证据薄弱,因此我们坚持关口前移,适时介入研判证据,通过严格审查引导补充侦查,在证据确实的基础上审慎考虑追诉必要性。”顾佳坦言,“对于罪行重大、直到现在恶劣影响仍未消除的案件,我们坚持提请最高检核准追诉,从严打击。”


这种“严”的坚持,让罪行不会随时间褪色。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符合中国文化传统和国情,它的提出有现实需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指出,我国早在春秋时期就有子产提出“宽猛相济”并得到孔子的赞赏,刑事司法历史上确实曾长期存在过用刑过严的情况。在当代,这项政策的提出,是为了唤醒办案人员宽与严的平衡意识,对司法偏失进行纠错、匡正。


“把握宽严的尺度有一个基准,就是刑罚适中。由犯罪性质、情节等决定对应的刑罚,确保罪刑相适应。在这个基准之上,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宽严调整。”张建伟表示。


当罪行严重、情节恶劣时,“基准之上体现从严”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实底线。


应勇检察长强调,对于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犯罪,要做到该严则严。


2024年10月,怀孕20周的听障女子谢女士被同村亲戚管某暴力性侵。案件被移送至贵州省威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被害人亲属突然改口称“谢女士是自愿的”。


“我们对自愿的说法存疑,随即启动自行补充侦查。”办案检察官孔尧告诉记者,经查发现,管某被刑拘后,其堂兄管某甲多次组织亲戚轮番前往被害人家中施压,称“你们是一家人,说出去丢人”“只要改口,事情就好办”。


检察官聘请特殊教育教师担任翻译,向谢女士核实案情时,她用手语明确表示:“我不愿意,我反抗了。”


“管某始终不认罪。被害人是聋哑人又是孕妇,属于双重弱势群体。”孔尧说,威宁县检察院提出依法从重处罚的建议,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管某有期徒刑七年,对妨害作证的管某的亲属一并依法惩处。


该严则严还体现在对涉黑涉恶等严重犯罪始终保持从严打击的立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最高检扫黑办加强对重大案件办理指导,今年已对全国6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对地方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请求指导的,组织派出专家组阅卷指导把关,统一法律适用尺度,确保打深打透、除恶务尽。


宽以向善



给迷途之人留一扇门


“我知道长江‘十年禁捕’,但仅仅捕到一条鱼,怎么就犯了罪?”2024年3月,陈某在长江禁捕水域用三重刺网捕到一条鳊鱼,被当场抓获。


审查起诉期间,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章秋亚通过走访核实,发现陈某捕鱼数量极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最终,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建议行政机关处以罚款。


宽严相济首先要解决罪与非罪问题。“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鱼涉嫌犯罪,但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我们不作为犯罪处理。”章秋亚表示,“而对于反复实施、情节恶劣、具有主观恶性的行为,我们依法从严惩处,提起公诉。”


今年6月,在办理非法捕捞案时,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积极推动生态修复,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用“宽”,能够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在陕西甘泉,一场故意毁坏财物案烧毁的不只是玉米,还有同村乡亲多年的情谊。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但22万元的经济损失让双方矛盾尖锐。办案检察官启动“检调融合”工作机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樊九平参与调解,经过多轮沟通双方达成和解。“检察机关将办案与化解社会矛盾深度融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樊九平代表感慨。


当少年迷路了,“宽”的教育感化作用,给悔悟留了一扇窗。


浙江青田有38万名华侨,“侨留守儿童”占全县留守儿童总数的88%。小凯(化名)就是其中一员。他多次深夜拉车门盗窃,到案后却一脸无所谓。而故事的另一面是:他的父母在智利务工7年,亲子沟通几近中断,小凯跟随祖父母生活,渐渐封闭内心,结交不良朋辈。


“我们引入跨洋家庭教育指导,联合社工对小凯进行心理疏导与法治教育辅导。”青田县检察院检察官钟雷贝妮告诉记者,一个月后,小凯敞开了心扉,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检察机关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今,青田县检察院依托“检侨之家”平台与海外侨团资源,和侨界联络员一起搭建与留守儿童海外父母的沟通桥梁。针对不同家庭的监护痛点量身定制指导方案,让更多“小凯”有了依靠。


“办理涉未案件不能机械裁量,要考虑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成因、影响因素,案外的帮扶有助于他们真诚悔悟,改过自新。”青田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叶蓉蓉对记者说。


今年5月,浙江省青田县检察院“蒲公英”未检工作室干警带领“侨留守儿童”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做完笔录后,检察官并没有严厉地训斥我,而是督促我父母履行监护义务,还说我本性不坏,可以被挽救。”小奇(化名)因帮人转账卷入帮信案,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检察院检察官推荐他收听“丹丹小广播”。如今,小奇常把从广播里学到的法律常识讲给身边人听:“有些朋友真的不是在帮你,要远离。”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以立法形式固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服判息诉、修复社会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受访者纷纷表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不是一律从宽、无限从宽,对于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案件,必须依法从严惩处,不能从宽。


衡以立尺



让正义的刻度清晰可见


捕还是不捕?诉还是不诉?宽严出现偏差如何校准?


“宽与严的判断,需要通过司法实践总结相应的标准。”张建伟对记者说。


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运用科技手段辅助办案,更好把握宽严标准,提升监督质效。


今年7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罪审查逮捕案件时,用社会危险性审查评估系统开展智能评估辅助审查。


社会危险性是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的关键。2024年2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上线了社会危险性审查评估系统。“我们从5000余件已结案件中提炼出涵盖6大类106项指标,系统会自动识别案卷材料生成评估报告,检察官人工校验。截至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市推广。”该院副检察长陈明南告诉记者。


“评估是为办案提供辅助和参考,不会也不能动摇和改变检察官在审查中的主体地位。”陈明南强调,正如在办理黄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系统将黄某评估为较高风险等级。“我通过调查发现,黄某妻子系高危妊娠待产,若对黄某继续羁押可能导致其妻子因无人照料而出现危险。”办案检察官陈建华表示,“而且在讯问时,黄某供述稳定、有主动退赔意愿。我们为其变更强制措施,他见证了女儿出生,随后主动全额退赃、真诚悔罪。”


定罪明显不当、量刑严重失衡怎么办?车某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最高检审查发现原案缺乏关键证据,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再审改判无罪。马某抢劫杀人却被以盗窃罪判处十年,最高检补充证据后以抢劫罪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再审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抗诉不只校验个案对错,更是对司法公正的维护。


高墙之内是刑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直接检验着宽严相济能否真正落到实处。栗某被判刑后,竟伪造火化证明想以“假死”逃避收监。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查出证明系伪造,监督将其收监执行。“‘判实未执’严重背离宽严相济、损害司法公正。依法应当执行的刑期,一天都不能少!”办案检察官梅金泉表示。各地检察机关在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依法适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规范社区矫正,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回归社会。


据了解,最高检正牵头研究制定宽严相济专门意见。“这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和遵行规范性文件,可以使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好地在办案中得以实现。”张建伟表示。


治以固本



推动治罪向治理延伸


2024年除夕夜,河南周口的贾某酒后无证驾车肇事,致6人受伤。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其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依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无证驾驶、造成事故且负全责应从重处罚。2024年2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正是《意见》规定的15种从重情形之一。“我们在办案时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在侦诉审全过程、各阶段,坚持分级处理。根据酒精含量、是否初犯、认罪认罚等情况,依法适用不起诉、起诉等不同处理方式。”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黄洁梅表示。


“减少再犯的关键,是让行为人真正认识到问题。”黄洁梅告诉记者,该院要求对被不起诉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充分释法说理,截至目前,已对作出不起诉处理的1537人开展集中训诫,同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为进一步凝聚醉驾治理合力,广州市检察院协调公安、司法、交通运输等12家单位共同研究治理任务,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广州市天河区赛马场周边餐饮集中,系醉驾高发区域,办案中我们发现多数涉案人员均为餐后驾车离开。”黄洁梅表示,“对此,我们向相关经营主体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强化警示提醒力度、协调交警部门细化对接代驾服务。经综合治理,该区域醉驾案件同比下降超过90%。”针对醉酒驾驶摩托车突出问题,广州市增城区、白云区检察院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治理。治理成效明显——2023年至2025年,广州市醉驾案件量和占比持续下降,得到了市人大的肯定。


2025年10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检察官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作“拒绝酒驾平安同行”主题宣讲。


借鉴醉驾治理经验,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高发罪名,最高检会同最高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裁判标准,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警示教育。2025年,两类案件受理数同比分别下降63.5%、21.5%,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犯罪依法治理:广州市检察院推动市委出台《广州市提升刑事犯罪治理效能的实施意见》,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等工作纳入平安广州建设重点项目;上海市检察机关撰写命案发案规律与防控对策分析报告,呈送市委、市政府及政法委主要领导;江苏、安徽、四川等地开发、完善知识产权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延伸……


一严一宽皆有尺。办案中的每一次斟酌,每一次权衡,都在校准宽严的尺度,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受、能感受,也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那杆“秤”持续同频共振。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副厅长曹红虹


应勇检察长指出,过去20年间,我国刑事犯罪态势发生深刻变化。从刑事犯罪结构看,严重犯罪数量及占比持续下降,轻微犯罪数量及占比不断上升。面对新的犯罪形势,检察机关如何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促进犯罪治理?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副厅长曹红虹接受《检察日报》记者专访。


记者:检察机关如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核心内涵,在检察履职中贯彻落实?


曹红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们党领导人民依法惩治犯罪、开展犯罪治理的基本刑事政策,对于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重要作用。


检察机关要全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它要求根据罪行大小和情节轻重等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宽严适度、罚当其罪。比如,对严重刑事犯罪,一直以来我们都强调要坚持从严惩治不放松,但是对于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司法机关也要根据案件情况,依法从宽。又如,对罪行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一些犯罪,总体坚持从“宽”的政策取向,但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具有法定从严情节的,也应当依法从严惩处,绝不能放纵。


同时,要在依法履行职能中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持续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基本职能履行,从源头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好案件质量关。2025年刑事检察无罪判决、撤回起诉2300人,同比下降13.6%,为近五年最低。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即使认罪认罚,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依法不予从宽。


记者:应勇检察长指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醉驾治理是生动范本,在您看来,醉驾治理的核心经验是什么?


曹红虹:在中央政法委统筹领导下,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于2023年底印发“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意见》出台两年多来,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案发量、起诉数持续大幅下降,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醉驾治理成效明显,为其他领域犯罪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一是要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司法机关要坚持依法惩治醉驾犯罪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同时对醉驾情节轻微的初犯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减少不必要的刑罚适用,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二是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意见》以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罚性作为是否成立犯罪的基本依据,综合考量具体情节,科学确定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轻微以及应当提起公诉、判处实刑、缓刑的标准,形成标准统一、规则严密、宽严适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酒驾醉驾治理体系。


记者:检察机关应如何对标应勇检察长的“五个坚持”基本要求,进一步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治理?


曹红虹:下一步,检察机关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标应勇检察长强调的“坚持严格依法、坚持惩防并举、坚持区别对待、坚持审时度势、坚持注重效果”五方面基本要求,依法规范各项检察职能履行,既做到自身全面准确贯彻,又监督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全面准确贯彻,推动充分发挥政策效能。一是要依法准确规范适用逮捕强制措施。要严格把握逮捕的事实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和社会危险性条件,健全并细化社会危险性评估体系,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全程化、实质化、规范化。二是规范起诉、不起诉准确适用。依法严格把握起诉条件,对重罪案件或者常见多发轻微刑事案件中情节较重的,该诉则诉。规范不起诉适用,准确把握三类不起诉的法定适用条件,注意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同时加强不起诉案件办理内部审核与外部监督,完善案件评查制度,深化检察公开听证,为不起诉案件加一把“锁”。健全完善不起诉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防止“不刑不罚”“应罚未罚”问题发生,避免行刑责任倒挂、失之于宽。三是要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促进从刑事诉讼源头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从定罪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两个维度判断案件处理是否符合宽严相济。对定罪明显不当、量刑严重失衡等问题,依法提出抗诉,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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