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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关于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6-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赤峰市委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

一、重点征集以下黑恶犯罪线索

(一)十类新型黑恶犯罪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软暴力”黑恶犯罪

利用跟踪滋扰、威胁恐吓、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企业经营中受雇围堵大门、摆花圈、喷油漆、高音骚扰、拉横幅施压恐吓,强迫交易、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六霸”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黄赌毒黑”交织勾连犯罪

利用操控黄赌毒场所、垄断经营、暴力护场等方式,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与黑恶合流的违法犯罪。

(五)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黑恶犯罪

操纵控制未成年人盗窃、斗殴、贩毒、敲诈,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乞讨诈骗,及实施校园欺凌、性侵伤害的黑恶势力。

(六)其他涉黑恶犯罪

物业管理、生态林草、矿产资源、民间借贷、殡葬服务等领域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举报须知

1.举报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等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2.鼓励实名举报,受理和办案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时间渠道

(一)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00。

(二)举报渠道

1.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进入举报渠道。

2.赤峰市元宝山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

举报电话:0476-3523656;

来信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党政综合楼511办公室(邮编:024076)。

3.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分局

电话:0476-3523110;

信箱: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山前村刑侦大队元宝山分局扫黑办。


赤峰市元宝山区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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