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检察院立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服务群众、帮扶弱势群体的方式,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特别是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方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迅速开展农民工讨薪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要求,元宝山区检察院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分管副检察长主动和法院、司法局、人社局沟通协调,摸清底数,研判案件,会商工作内容。
二是内外联动,建立农民工讨薪机制。主动与控申、刑事检察部门协调,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共同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与法院、司法局、人社局沟通协调会签文件,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将办理讨薪案件落实于制度。
三是跟进监督履职,合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2019年底,我院根据与三部门会签的文件,走访了人社局,通报了上级院对农民工讨薪工作的重视和要求,并对2019年元宝山区工程建设情况及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底数进行了解,表示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协助做好农民工欠薪工作。通过会商,人社局表示对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将及时通报检察机关介入,共同做好农民工欠薪工作。
四是约谈企业负责人,切实帮助农民工讨薪。2019年10月,企业拖欠农民工李某一月工资2000元,李某讨要无果后,12月初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考虑到案情简单,金额较少,又临近春节,如果走支持起诉程序,不利于其快速讨薪。为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快速解决欠薪问题,承办检察官主动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向其介绍检察机关职能,听取其意见,通过宣传劳动法规和国家政策,使其了解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最终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配合检察院工作,并于当天将拖欠的工作支付给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