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中安全生产方面检察公益诉讼的要求,近日,元宝山区院积极行动,开展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监督工作。
一、发现公益诉讼线索,调查走访固定证据。
第二检察部分管领导在休假期间发现,城区内楼盘建筑工地有很多农民工在午餐时饮酒,遂要求第二检察部派员在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明察暗访。经过调查发现,平庄城区4处住宅楼、商住楼项目建设工地,普遍存在施工人员午餐时饮酒,酒后继续上岗作业现象。本院办案人员及时拍照固定了相关证据,并进行立案审查。
二、要求期限内快速回复,立促相关部门整改
建筑施工人员酒后施工,违反了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对此,我院在认真审查后分别向区应急局、住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上述问题依法履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同时,因情况紧急,为有效避免因酒后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院依法要求行政机关在15日内快速整改并回复。
三、形成合力整改到位,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区应急局与区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整改,并在15日内书面回复。区住建局下发《关于严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酒后上岗的通知》,要求各施工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承诺书,制定酒后上岗管理办法;组织执法人员每日对建筑工地进行巡查,有效遏制了施工人员饮酒现象;要求流动摊点商贩不得向建筑工人销售酒类,对违反者将取予以取缔摊位。区应急局下发《关于辖区建设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通知》,指导协调区住建局严格执行建筑行业“禁止饮酒”五项规定,并在各施工处张贴禁酒公示牌,加强对工人的宣传教育。通过一系列措施,杜绝了施工人员酒后作业现象,确保了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