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关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2019年9月2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将安全生产领域纳入公益诉讼工作。根据院党组工作部署,元宝山区检察院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注媒体新闻,密切联系辖区实际,确定工作方向。
2020年6月13日,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高速公路上发生槽罐车爆炸事故,该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172人住院治疗,这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同时也触发了元宝山区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的职业敏感性。元宝山区工业园区比较集中,化工企业林立,危险品运输车辆众多,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该院计划以此为切入点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工作。
二、与行政机关协调沟通,争取支持与配合,明确工作重点。
我院党组对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在听取第二检察部干警汇报后,及时安排部署工作。6月15日,分管副检察长与区交通运输局沟通联系,了解了本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相关情况,收集基本信息。通过分析研判,制定工作预案,确定工作内容和行程。
三、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发现问题隐患,督促整改。
我院干警经过调查走访了解到,元宝山区现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9家,运输区域覆盖全国各地,尤以南方经济带城市群为主要服务区域。通过现场监督发现,部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存在道路经营许可证过期、停车场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元宝山区检察院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职责,依法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重点问题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向区政府进行了汇报,对相关企业作出了罚款和停业整顿的处罚,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