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持续推进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元宝山区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检查活动。
本院将2014年以来本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梳理,注重分类,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实施犯罪案件纳入重点检查对象,确保在检察环节均实现犯罪记录封存,全面检查审查逮捕、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做到应封尽封。同时,在办理新案件过程中注重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处理结果,并送达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及通知书。
下一步,元宝山区检察院继续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及时排查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情况,不断提升检察服务能力,有效保障涉罪未成年人“无标签”回归社会,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